发布时间:2019-03-13 16:05:03 浏览次数:8394 文章来源:法商培训中心
培训背景: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出台《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坚持精细化培训”、“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要求,这是新形势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的深化和细化。干部教育培训在提升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水平上肩负着重要职责,其效果也将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对于以往干部教育培训中存在部分“走过场”、“大锅烩”、“欠缺实效性”等问题,“精细化培训”可以精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疑点,是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逐步实现为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储备。
法商培训中心,以引领干部培训创新为己任,努力把干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真正提升干部业务素能。为此,法商培训中心整合“五院四系”一流师资及实务部门专家,于2019年举办全国“检察机关精细化培训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诉侦监专题培训班(限定12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侦监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21日-27日,武汉
1.黑恶犯罪的理论基础和司法认定
2.以审判中心为视角谈谈对侦查权的控制
3.刑诉法修改后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批捕工作进一步优化的途径
5.实物证据验真规则及其运用
6.三项规程及其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7.监察程序与起诉程序的衔接问题
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困境与出路破解
9.捕后无罪处理案例分析
10.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的困难与对策
现场教学: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二、未检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2日-18日,重庆
1.当前未检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心理问题
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评估与干预
4.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关问题研究
5.少年司法领域的国际标准及其中国实践
6.附条件不起诉的选择适用和监督考察
7.全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的处置
8.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
现场教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三、金融犯罪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6日-22日,北京
1.非法集资犯罪办案实务
2.金融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3.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
4.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制度规范要求
5.刑事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6.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几个关键问题
7.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
8.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及洗钱罪起诉中的关键问题
现场教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四、民行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民行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7日-13日,青岛
1.申诉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
2.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促进规范执法
3.两个监督并重,提升了执法办案公信力
4.调查核实演练
5.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认定
6.执行监督的重点与方法
7.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念重点难点问题
8.办理抗诉案件与抗诉工作的思考
现场教学: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五、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1日-17日,吉林
1.公益诉讼司法解读
2.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3.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排查和收集
4.食药品安全与公益诉讼
5.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
6.公益诉讼的立法解读及司法实践
7.如何构建公益检察的科学体系
8.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研讨
现场教学:吉林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六、控告申诉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控申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16日-22日,厦门
1.国家赔偿工作实务
2.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的管辖
3.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规程
4.正当防卫的异化与刑法之功能
5.涉法涉诉受理、分流和办理
6.信访案件的规范受理
7.控申检察工作现状与努力方向
8.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能力提升
现场教学: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七、综合素能专题培训班(限定90名学员)
培训对象:全国检察机关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3日-19日,广州
1.新时期提高案件质量的途径探索
2.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面临的难题和出路
3.检察实务研究如何更好服务于司法办案
4.新时期提高案件质量的途径探索
5.团队合作与有执行力
6.政务礼仪
7.心理减压与阳光心态
8.当前国际形势分析
现场教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师 资:“五院四系”知名教授及实务部门专家
拟聘师资:
汪海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委员会委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中政委“双千计划”,中国政法大学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支持计划。独著、合著(译著)7部,主编、参编教材20余部。
卫跃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教育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咨询组专家、北京市昌平区、平谷区和河北省泊头市等市、区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 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师从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港澳台刑事诉讼法等多门课程,朱幼《香港与内地刑事诉讼法制度比较研究》(独著)、《外国刑事诉讼法》(与卞建林合著)、司法考试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独著)等,2000年和2002年两次担任律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指定用书刑事诉讼法学和诉讼法学副主编。
徐静村:我国著名的诉讼法学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术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现代法学》主编。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著述总字数约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得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1989年被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李昌盛: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副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知联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研究。
虞 浔: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开设《犯罪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务》、《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实证研究》等课程。有着丰富的司法实务经历,历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职务,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参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室起草组工作。
徐 建: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校务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从事刑法、刑事侦查学、哲学等教学科研工作,上世纪80年代初集中于犯罪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教学和研究。曾担任校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青少年保护中心主任、《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主编、退休后曾当选任退离休高级专家协会会长。社会上曾担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会长,团中央保护法立法咨询委员,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上海市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市警察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起草小组副组长等。
蔡 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宋志军: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研究,担任西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学研究会理事。参编专著和教材6部,参与项目1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1项,主持陕西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课题1项。论文《刑事证据法中的人道伦理》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博士论文《刑事证据契约论》获“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
张国伟: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刑法学教研室主任。美国福特基金会刑事辩护律师培训项目负责人,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陕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及台港澳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律师学,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和深厚的刑事辩护律师培训资历。
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中心兼职研究员。出版著作10部,参编著作、教材、工具书10余部。
蔡 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林亚刚: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学评论》刑法学、犯罪学分管学科领域编辑,《武大刑事法论坛》主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实务专家。
费用收取: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每人每天550元标准,合计每人每期3850元(含食宿),由重庆市法商教育培训学校统一出具培训费发票。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后签署培训协议;达到培训人数后,报名截止。
报名电话:4006899758 13628368718 邓老师 蔡老师 李老师